重庆最大“潲水油”案揭开黑色利益链
第三步:初加工,“这样的油,我们自己都不吃”
如果进行细分,本案被告何中国、欧武刚可划分到潲水油黑色链条中的又一环节。
庭审中,39岁的何中国自称2007年入行,2008年办理个体经营执照,2009年2月成立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,从事收购、加工、销售动植物废油。
检方指控,他对收购的潲水油进行加工后,转卖给其他公司进行销售或者再加工。庭审中,何中国否认检方对其“曾以食用油名义对外进行销售”的指控,但检方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证实自己的指控。
而37岁的顾武刚则入行更早,2005年成立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,从事收购、加工、销售非食用动植物废油。
检方指控,他收购潲水油后,进行再次加工,并作为食用原油销售给冠南厂潲水油60吨,价值21万元。他还向何中国销售,收取货款近60万元。
撇开庭上控辩双方对二人是否有罪的争议,仅从潲水油的生产链条看,二人处于第三个环节:初加工。
欧武刚的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(2010年6月被政府要求停产)对潲水油进行再次加工,但因为设备等原因,无法直接生产出经得过检验的食用油,便将自己生产出的“食用原油”销售给冠南厂,由冠南厂提炼生产食用油。
庭审中,顾武刚宣称,自己的工厂加工后的油,仍是红色的,还有很大的气味。其他被告也曾提及,顾武刚因为设备的性能不够,不能进行精加工。
由此,顾武刚等人完成的是潲水油的“初加工”。这种“初加工”的油还不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。庭审质证时,检方出示了顾武刚妻子的证言,她说:自己厂里的油,“我们都不吃,工人也不吃。”
这一“初加工”环节并非必须,油贩子可以跳过这一环节,直接将“毛油”贩卖给冠南厂进行“精加工”。但是,冠南厂在收购经过“初加工”的油时,价格会比“毛油”略高一些,换言之,处于潲水油生产链条上的“初加工”环节仍是有利可图的。
第四步:精加工后,潲水油成“食用油”
本案的被告单位冠南厂处于潲水油生产链条的最关键环节:精加工。该环节将潲水油加工成足以通过检测的“食用油”。
庭审显示:冠南厂虽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,但实际上却是“挂羊头卖狗肉”。名义上声称生产饲料油,实际上,大肆从油贩子处收购毛油或者初加工后的潲水油,进行加工后,以食用油名义卖给销售商。
庭审中,公诉人曾多次举示不同“从业人员”的供述或证言,说“油脂厂以潲水油为原料生产饲料油的名义,生产食用油的作法,是业界的潜规则,行话叫‘一石二鸟’。”
中国青年报记者综合庭审信息和其他渠道的信息,发现冠南厂提炼油的原材料有卤油、鸭油、毛油,这些原材料能够加工出两种食用油:一种是比较浑浊的、行话叫“干油”的“食用油”;一种是通过对毛油脱色、脱臭、脱酸等程序后,制成色泽较好的、行话叫“清油”的“食用油”,价格相对于“干油”而言,稍高一些。
庭审中,冠南厂的几名股东表示,将潲水油精加工成食用油,工艺上有几个环节:将毛油加入白土(天然粘土经酸处理后而成,主要成分是硅藻土)脱色、高温脱水、脱酸、脱臭等环节后,进行过滤,“检验”合格后,成为“食用油”。
如果“检验”不合格,就再次重复这个过程——厂里配备了专门的检验人员。
经过这个将潲水油变成食用油的关键环节后,潲水油成了食用油,并进行销售,最终进入百姓餐桌。
检方指控,冠南厂对潲水油深加工后,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食用油经销商,再由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,检方指控了三笔:
2011年1至2月,销售给彭水某粮油有限公司食用油33.04吨,收取货款11.376万元。
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,销售给重庆某油脂经营部,收取货款302.2423万元。
2011年2至4月,销售给重庆某粮油有限公司,收取货款119.441万元。
冠南厂的核心人物、负责供货和销售的股东、1号被告李发强在法庭上说,10吨毛油,根据其“品质”的差异,大概能提炼出8.5吨至9吨的食用油。而冠南厂的法人、2号被告周祖健在法庭上说,该厂前年收购潲水油的价格在4000元/吨左右,去年在6000元/吨左右。
本案的多名被告当庭表示:用潲水油制作的“食用油”比正规食用油的市场价格低1000元左右,用鸭油、卤油制作出的“食用油”也比市场价低500元左右。
本案案发前,正规食用油的市场行情在9000元/吨左右,潲水油制成的“食用油”大多在8000元/吨左右,鸭油、卤油制成的“食用油”大多在8500元/吨左右。
综合上述信息,在这一环节,利润是惊人的,相对于“毛油”的市场行情而言,每吨“食用油”与之有几千元的差价,而用“毛油”生产“食用油”,并无太大损耗,堪称暴利。
记者调查获悉,除了本案被告涉及的上述环节外,潲水油最终为老百姓所食用,大多还需要经过如下环节。
一是,再下一层的经销商,会将冠南厂等厂家生产出的“食用油”做进一步的处理,将颜色更深的“干油”勾兑成“菜油”,将颜色更浅的“清油”勾兑成“色拉油”,后一情形更为普遍。
二是,通过油脂门市将这些由潲水油做成的“菜油”和“色拉油”卖给餐馆、农贸市场或消费者。
在销售的最终端,这种“色拉油”比正规的色拉油每吨低400元至900元不等,很多贪图便宜的餐馆老板购买这些油以后,用其炒饭、炒菜,这些潲水油加工后就这样被端上了顾客的餐桌。
本报记者进行估算后发现,其实用前身为潲水油的油做一份菜,比用正规油节省不了多少钱,一份菜可能少用不到一毛钱,可是,为了这几分钱的利润,顾客却要付出健康的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