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深圳食品投诉8969宗 集中反映假冒伪劣问题
深圳去年以来食品相关投诉达到8969宗,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、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;通讯产品方面去年以来投诉举报达6969宗,消费者购买手机时,可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系统进行“标志验证”,作快速识别。
针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食品、通讯产品、网络购物、通信服务、快递服务以及价格问题,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出具体的消费提示。该局还着重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要索取并保留相关协议、发票、电脑小票等凭证,作为维权证据。此外要就近维权。
深圳各大型连锁超市、商场、景点以及餐饮品牌店等建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,发生消费争议时,建议消费者直接去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与经营者先行协商和解、现场快速化解纠纷,也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举报或向消委会投诉进行解决。
去年处理申诉举报逾67000宗
记者了解到,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消费者申(投)诉及群众举报67229宗,而其中处理的有关食品申(投)诉举报就达到8969宗,这些投诉集中反映食品过期、变质、假冒伪劣等问题。反映的问题食品多发生于以下情形:无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销售的食品;食品标签标识不齐全、包装简陋;经营场所简陋或者食品储存条件不符合食品存放要求。
通讯产品方面,市市场监管局去年以来共处理有关通讯产品申(投)诉举报6969宗,这些投诉集中反映手机质量不合格、以旧充新、假冒等问题。反映的问题产品大多发生于通过网络购物、电视购物以及邮购等非现场购物渠道购买的产品;从小型手机、电子电器门店购买的产品;购买价格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等。
据介绍,去年以来,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处理有关网络购物申(投)诉举报5716宗,集中反映网购商品以次充好、假冒伪劣、货不对板、虚假宣传、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问题。网购消费纠纷一般具有以下特征:购物网站多为不知名或山寨网站;购物网站及商品快递单上无销售者详细名称、地址及相关资料;商品销售价格一般远低于同期市场价格;付款方式要求直接汇款,而不通过安全可信的第三方支付。
市场不规范行为突出
2011年以来,市市场监管局共处理有关价格申(投)诉举报4930宗,集中反映经营者未明码标价、低标高结、使用欺骗或误导性语言标价等问题。统计表明餐厅、停车场、医疗诊所收费不明示;美容、美发、摄影场所低价揽客,高价收费;商场、超市商品价格标签不规范等较为突出。
去年以来,市市场监管局共处理有关通信服务申(投)诉举报3751宗,集中反映乱扣费、多收费、虚假宣传、赠送话费不到位、服务不及时等问题。乱扣费仍为投诉重点,主要情形包括:促销优惠套餐到期后未自动取消,继续扣费;未征得消费者同意,开通服务或更改套餐,导致费用增加;声讯、热线等增值服务收费不透明,拨打或开通后收取高额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