豆瓣上的《吃货的中国》
我想说《我的团长我的团》是近年最好的小说,它在开头写溃兵的那一部分尤其精彩。印象最深的大概是这么一段,一帮烂兵痞突然决定要做一顿猪肉炖粉条——
死东北佬的表情在忽起的蒸汽升腾中变得柔和起来,他闭上眼,深吸,我忽然觉得被蒸汽濡湿了的那张脸属于一个想家的孩子。他睁开了眼,看着锅里,也用树枝翻腾着锅里,又变得怒气冲天,好像随时要打折了谁——然后他发表了一篇长篇诗作:
“这是他妈猪肉炖粉条吗?猪肉炖粉条不是这样做的!好好一锅子全让你们死关里人给祸祸啦!咋不放酱油呢?酱油招你们惹你们啦?你们跟白菜有仇啊?整这么大锅子白菜梆子?粉条啊!我的妈耶!没土豆粉也就得了,烦啦你那整捆子死地瓜粉条全搁进去啦?你个土豆脑袋欠削啊?猪肉呢?猪肉跟酱油叫小日本抢光了?抢回来啊!天爷嗳,东北的猪肉炖粉条哪儿是这么做的?你们整这一锅子是他妈粉条子白菜汤啊!”
看这一段的时候我笑得前仰后合又感动不已。食物的记忆能让颠沛流离的人落地生根,行尸走肉有了魂,一帮烂人废物因此得了救赎。我对兰晓龙的这个设定万分信服。
莼鲈之思到底太风雅了。舌尖上的故国实在要粗粝得多。匈奴人退走漠北,哀叹“失我祁连山,使我牛羊不蕃息;失我焉支山,使我妇女无颜色”,一食一色,草原民族看得最简单透彻。可是焉支山还有发菜,李渔尊为“河西物产第一”,说“浸以滚水,拌以姜醋,其可口倍于藕丝、鹿角菜”。哀歌里没提,大概那时候匈奴民族还不大会吃这种东西。
这是汉族得势的时候,后来两宋积弱,北地拱手。陆游在《老学庵笔记》里记过这么一个故事:“故都李和炒栗,名闻四方。他人百计效之,终不可及。绍兴中,陈福公及钱上阁恺出使虏庭,至燕山,忽有两人持炒栗各十裹来献,三节人亦人得一裹,自赞曰:‘李和儿也。’挥涕而去。”一包栗子而引故国之思山河之恨,而至于悲慨挥泪,这个故事比“家祭无忘告乃翁”还催人涕下。
几年前跟一个广东的老华侨吃饭,老人家青年携妻子去国,在美国开画廊,卖国画,算是有所成,老大归来,走路说话都在哆嗦。桌上端来一盆白斩鸡,满头白发,一直沉静不语的老太太忽然使劲拍老头的胳膊:“诶诶,走地鸡呀!”飞快地夹一块给老头,又自己夹一开,连筷子头一起吮在嘴里,闭眼,满脸都是笑,叹一口气:“好好味喔。”
那一瞬间满桌的年轻人互相看看,脸上都是很温柔的笑,女孩子好像要哭。我承认我那会儿想起的是辣椒炒虾米,腌菜煨豆腐,毛栗子烧鸡。
这是舌尖上的故乡,而每个人舌尖上的故乡加起来就是舌尖上的中国。我毫不介意去爱别人的故乡,譬如菌子的云南,腊肉和豌豆尖的四川,干丝的南京,肉饼的香河……
意识形态或者利益立场千差万别,总归舌尖上的中国才是我们的,有灵魂的中国,只有在这个问题上,古今左右海峡两岸内外蒙古都有彻底达成共识的可能。
基于这一共识,我认为中国的领土神圣而不可分割,其中一些譬如沙县、成都、广州、沙湾、昭通、金华、桂林、德州更加神圣而不可分割。
没有猪肉炖粉条的东北不是东北,没有火腿的金华不是金华,没有龙井虾仁的杭州不是杭州,不能好好吃的中国也就国将不国。
谁不让我们踏踏实实的吃,就咬死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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