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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解中国人参的贸易历史

2012-02-16 21:58:45   来源:24小时营养网   人气:

中国人参的药用价值,经历代医药学界的应用和总结,认识日益提高,应用知识日臻完善,对其需求量也越来越大。我国古代,在人参主产区资源日渐贫乏的情况下,除了发展人参栽培业之外,就是通过贸易活动,借以解决供求矛盾。当时由十栽培技术难以掌握,到了清代又遭到统治者的无情摧残,栽培业难以得到正常发展,而人参贸易却通过朝贡、互市。马市等途径达到了相当的规模。我国古代人参贸易情况,早已载入药学史册。

中国古代的人参贸易

有文字记载的人参贸易,首先是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的。宋真宗时代,命王钦若。杨亿编辑类书《册府元龟》(始于1005年,成于1013年),书中收载了自上古至五代的史籍,引文多整章整节,历史文献价值较高。该书记载唐玄宗在位年间,新罗王金兴光先后遗使进献贡品中均含人参,有时达100kg。

贡品在历史上虽有进献物品之意,但在贸易史上,它具有物资交流的意义,是一种早期的物资交换方式。经过发展,在我国有“贡市”之名载于史籍。贡市就是让进贡的使者,到这固定的地点进行互市之意。在交通不发达的年代,这种方式可以加速贡物送递的速度,有促进物资交流的作用。

以人参为贡物见于史籍者,不只是来于新罗国,《册府元龟》中还有下述记载:唐玄宗天宝七年(748)三月,“黑水貊赫黄头室韦、和解室韦、如者室韦、赂丹室韦并遣使献金银及六十综布,鱼牙绸、朝霞绸牛黄、头发。人参”。

貊赫是东北地区古民族之一,来源于肃慎。北魏时称为勿吉,隋唐时称貊赫,分布在松花江。牡丹江流域及黑龙江中下游地区,东部达日本海。唐玄宗天宝年间,黑水貊赫进献人参,说明唐朝中央政府和远在东北北部的古代民族之间,存在着友好而密切的关系。

后唐庄宗同光三年(925)二月间,“渤海国王大堙撰遣使裴谬贡人参。松子、昆布、黄明细布、貂鼠皮被一褥六。发、靴革”。次年又派大陈林等百余人朝贡,进“人参、昆布、白附子及虎皮等”。通过渤海王进献人参再度证明,在其辖境内——相当于今牡丹江、松花江、乌苏里江流域——均为人参主产区,并用人参作为珍贵物资进行交流。类似的进献人参活动,在历史上持续了较长时间,在《册府元龟》中记载,至后唐明宗大成四年(929),高丽国王王建遣使广平侍郎张芬等53人,以大量金属工艺品和人参、松子等进贡。至五代的后晋高祖大福二年(938)六月,契丹派使进献马200匹。人参、貂鼠皮等。

人参作为珍贵的地区性特产,通过贸易活动进行物资交流,实际上早已开始。梁代陶弘景记载:“俗乃重百济……次用高丽者。”及至唐代苏敬曰:“人参见多是高丽、百济者。”说明自南北朝以来,我国除用上党人参及辽参之外,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参来自朝鲜古代各国。

宋代苏颂在《本草图经》中,谈到人参来源时写到:“人参生上党山谷及辽东,今河东诸州及泰山皆有之。又有河北榷场及闽中来者,名新罗人参,俱不及上党者佳。”榷场,是宋、辽、金。元各代在边境地区设置的互市市场,在这种市场内进行贸易,由官吏们主持,实际是官办的对“外”贸易场所。在榷场内,除了官营的贸易之外,商人们则要纳税。交牙钱,领得证明文件(关于、标子、关引等)方能交易。如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在其北部设榷场与辽开展贸易活动,辽则在其南疆设榷场同宋进行贸易。《契丹国志》记载,人参贸易是辽换取外域物资的重要途径。历史上记载,在这类榷场中交易的物资,宋方为茶叶、香料、药材、丝织品、木棉。象牙等,辽金方为毛皮、马。北珠、人参等。即在苏颂那个时代或更早的年代里,中原所需人参,已经由榷场贸易而由陆路进日了。同时,又有“闽中来者”,即有经过海路进日人参的贸易,闽是福建的古称。闽中辖境相当于今福建省和浙江省宁海及其以南的灵江、去瓯江、飞云江流域。我国海上贸易始于魏晋时代,至唐初,在沿海设有市舶司,有官员专管对外贸易,海上贸易地位逐渐超过陆路。宋、辽、金、元时代,海路通商益加重要,广州、泉州、明州(今宁波)、杭州都成为重要港日。宋以后,用茶叶、盐等同边境地带各民族换马,设有“马市”。海上则仅准许贡舶互市,显然,经海上的贸易也同进贡活动联系在一起。以人参贸易而言,当时对在榷场互市、海上贸易或贡舶互市中交易的人参,往往通称为“新罗人参”,即新罗人参已经超过了既往“多是高丽、百济者”的贸易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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